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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处置纠纷

ask8554075133|2017-10-12 17:3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68911889

你好,仔细看了你描述的内容,1、从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来看,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原则,自然人可以随意处分自己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损害国家他人利益即可,那么钱先生支出了2万元作为条件,且已经履行完毕,视为他们三个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法定继承权的份额,因此他们是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款的,至于凭证,因为2万元从法律上数额不算太大,不是必然证据,且其父亲已经安葬视为已经履行。。2、协 展开
2017-10-12 19:03
来自北京市

ask7745908128

第一,处理权即处置权,处置权是指依法对物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最终处置的权利。就一般物权意义而言,处置权的行使可使所有权消灭,亦可使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或使用权、占有权转移,或可将所有物设定物权;故此,你享有对此搬迁费用的处置权第二,概率这个问题无法向你承诺,因为主客观都是影响事务发现的不确定因素,但是,这个成功是有希望的。第三,证据具有客观性,并非我们主观臆断的,他的缺失影响了整个案子,这要看你是否还有 展开
2017-10-12 18:20
来自北京市

ask5161454763

第一,处理权即处置权,处置权是指依法对物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最终处置的权利。就一般物权意义而言,处置权的行使可使所有权消灭,亦可使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或使用权、占有权转移,或可将所有物设定物权;故此,你享有对此搬迁费用的处置权第二,概率这个问题无法向你承诺,因为主客观都是影响事务发现的不确定因素,但是,这个成功是有希望的。第三,证据具有客观性,并非我们主观臆断的,他的缺失影响了整个案子,这要看你是否还有 展开
2017-10-12 18:05
来自北京市

xineryue

从协议签订来看,处理权不包括拆迁款的分配权,房子仍由兄妹四人继承,钱先生的2万元证明不了是当时的房子市价,只能让兄弟姐妹自认
2017-10-12 18:03
来自北京市

ask1369350083

由于协议内容本身不明确,导致产生争议。由于钱先生本人缺乏支付二万元的凭据,建议钱先生退一步:拆迁补偿款扣除钱先生垫付的2万元及其利息后的余款由四人平分。
2017-10-12 17: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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