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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公正

我的住房是单位分房,分的时候是我、我儿子、老公及公公(老公他爸)四个人的份才得到了这套大户型公房。出钱购买时我也取出了我的公积金及我的私房钱。但办理房产证时只办了公公的名字。为了以后不留后患,我想通过公正让这套房子属于我和老公。
桃园四结义|2007-05-20 13:22

其他答案

风分不息

那肯定得共同分割,因为当时买房时是4个人买的,不能说因为你公证了,就归你跟老公了。
2007-05-20 13:27
来自北京市

徽雨思因

我想这套住房可能是你公公单位的房子,你和你老公及儿子只是你公公单位在分房是参考人均面积时有意义,跟产权没有什么意义,不过你既然出资了,可以和公公他们协商要不要办个公证,一旦将来发生纠纷这就是依据,即使你得不到房子也可以根据时价得到补偿。不过你决定这样做是有风险的,可能会导致家庭的不和。
2007-05-20 13:27
来自北京市

一夜寒风碎无梦

保留你提取公积金的证明,届时会根据你们的出资情况进行划分。
2007-05-20 13:27
来自北京市

白雨木暮

春去冬至:你好!1、 公证只能证明你买房子出了钱,但是无法确认房子属于你和你老公。因为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法律文件。要证明你对房子属于你和你老公,房产证的名字必须是你或者你老公的名字。2、如果房产证是你公公的,房子就是你公公的,你和老公发生婚姻危机分割财产时这房子不属于分割的财产。3、如果房产证是你或者你老公的,和老公发生婚姻危机分割财产时这房子是一人一半。
2007-05-20 13:27
来自北京市

冰山上的肉球

1.无法办理房屋属于你或你老公这种公正,只能办理买卖或赠予的公正,必须发生房产转移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要交纳过户的契税。 2.建议你应该房产过户,房产证的物权登记效力是很强的,按你这种情况,如果将来发生纠纷,你举张权利是很困难的,出钱的证明也只能说明你将房屋赠予公公。
2007-05-20 13: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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