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房产证抵押向我借款十一万为期半年现在借款日期已经到了他未把欠款还清,房子应该是属于我的了是吗
一男子用房产证抵押向我借款十一万为期半年,我已经去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抵押登记了同时也办理了该房子的产权证书。现在借款日期已经到了他未把欠款还清,房子应该是属于我的了,但是有其他的债主(该男子欠这位债主伍拾万元)来要这套房子。这位债主声称该男子欠他的债务较多理应把房子交由他处理
其他答案
你好!不是借款多少的关系,而是抵押先后以及登记的问题,有登记的时间在前 的抵押权才有法律上的优先效力。如果你需要详细咨询的,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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