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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月7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跟妻子离婚。3月21日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强判离婚么?

本人于2017年1月7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跟妻子离婚。3月21日,法院以感情破裂证据不足,不予判决离婚。现在快过去半年了,这段时间里,房子和共同财产都给对方和女儿了(已经成人)。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强判离婚么?
ask3917991826|2017-09-28 18: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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