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卖家决定以36万买我家的房子,当时给了16万,还有20万说年底先给十万,2013年再给十万,但是年底过来10一万分没给,说20万等2013年一起给,当时我们家也没多想,也因为卖家是本村的人都很熟就同意了。就这样到了13年的10月份,当初两家间的介绍人说买家打电话给他并且说房子不想要了,说他家儿子不想要,要在外地买... 展开
2012年,卖家决定以36万买我家的房子,当时给了16万,还有20万说年底先给十万,2013年再给十万,但是年底过来10一万分没给,说20万等2013年一起给,当时我们家也没多想,也因为卖家是本村的人都很熟就同意了。就这样到了13年的10月份,当初两家间的介绍人说买家打电话给他并且说房子不想要了,说他家儿子不想要,要在外地买房,并且还说我们家房子不干净,我们家可是住了十几年太太平平的房子啊!这从哪来的话呀?!到了年底他们腊月二十九,他们家又来我家,说他们家要房子,只是儿子不想要而已,但房子他们家是要的。今年8月,她们家老婆跟她妹妹一起过来,又说房子不要了,已经在外地买了,我们家肯定不同意,当天走了之后,他们家就自己打了“此房出售”的广告贴在房子上,并且用了他家的号码,没用我家的。前几天那位中间人有来我家,说他们家给他打电话,又想让我们家退款了,并且违约金不想全给。(注:当初签合同有个违约金,我家当时是想定下1万,但是他们家硬要定下5万,可能是怕我们家反悔,所以最终还是按照他们家的5万写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啊,太闹心了,法律上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