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八十八岁,名下有产权房一处。有四个子女。两个先后去美国和沈阳定居住想公证立遗嘱把房产给其女儿不知怎样办理?
你好,律师。老母八十八岁,名下有产权房一处。有四个子女。两个先后去美国和沈阳定居住,一个身患重病不能自理。现在剩下长女长年照顾。因此,想公证立遗嘱把房产给其女儿不知怎样办理,请指导。谢谢!
其他答案
如果房产是你母亲个人财产,那么拿着房产证,带着母亲就可以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公证了。最好是村里或者社区开具身份关系证明和带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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