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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律师你好:我的案子是:因个人疏忽相信朋友,在买房时首期款让朋友代缴,

尹律师你好:我的案子是:因个人疏忽相信朋友,在买房时首期款让朋友代缴,收据没有写自己的名,后被这个朋友诬告说借名买房成立,在深圳2审失败。现在我要回之前投入的本金近50万及利息近40万。请问尹律师,1、利息按照银行同业4倍可否成立?有借条及转账凭证;2、财产保全的房产是否还需要评估?评估费大约是多少?保全费是多少?谢谢
ask9784211444|2017-08-27 13: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178751058

你应当与律师面谈。
2017-08-27 14:30
来自北京市

ask4143161966

利息若未约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财产保全阶段不需要评估房产。
2017-08-27 14:18
来自北京市

ask9727784642

可以要求本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2017-08-27 14: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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