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律师你好:我的案子是:因个人疏忽相信朋友,在买房时首期款让朋友代缴,
尹律师你好:我的案子是:因个人疏忽相信朋友,在买房时首期款让朋友代缴,收据没有写自己的名,后被这个朋友诬告说借名买房成立,在深圳2审失败。现在我要回之前投入的本金近50万及利息近40万。请问尹律师,1、利息按照银行同业4倍可否成立?有借条及转账凭证;2、财产保全的房产是否还需要评估?评估费大约是多少?保全费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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