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买了一间店面,当时房东的房产证与土地证都是朱某一人,于是与其签订店面合同,合同上只有朱某一人签字而其妻没有签字,现在本人想把店面过户,遂与朱某协商过户,但朱某以事隔太久不予协商过户,也自称不要那间店面,叫本人找熟人过户,于是将朱某告上法庭,希望法院通过判决书过户,因某种原因朱某不管此事,法院登报寻找朱某,朱某都... 展开
本人2009年买了一间店面,当时房东的房产证与土地证都是朱某一人,于是与其签订店面合同,合同上只有朱某一人签字而其妻没有签字,现在本人想把店面过户,遂与朱某协商过户,但朱某以事隔太久不予协商过户,也自称不要那间店面,叫本人找熟人过户,于是将朱某告上法庭,希望法院通过判决书过户,因某种原因朱某不管此事,法院登报寻找朱某,朱某都不予理睬,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法院会判决本人胜诉吗,合同票据都在本人手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