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17年4月租了一家小商场里的铺面,出租的人是二房东,并口头许诺给了一些可以使用的地方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嘛?
我们在17年4月租了一家小商场里的铺面,出租的人是二房东,并口头许诺给了一些可以使用的地方,到17年八月,他将商场转租出去,原来的合同没有重签,只是在原来的甲方处加了名字,后来我们与现二房东经营各方面起了冲突,他说他跟我们只有押金关系,其他的找原来的二房东,我想请问,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嘛?或者该怎么维权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