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被起诉
本人现处北京,有一间隔断房间出租,一租客在看房之后交了押金,没有来得及签署合同(但我方提供了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房租押金一千五百元,明天签署合同,租期一年,每月1500,水电费按人头算,收款人xxx,时间日期。此外在收款条上,我方没有注明付款人的信息,也没有盖章,仅签名。),租客第二天反悔不愿意继续租房,按照口头约定和一般租...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7-08-20 15: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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