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竣工结算与工程验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竣工结算是工程完工后的结算,工程验收是对工程质量的验收,二者的目的不同,是可以区分的。结算不代表支付,工程竣工款项的支付可以与结算区分,支付以质量合格为前提。结算只是对工程款核算的确认,类似于预算的功能,只是为了确定已完工工程程的实际款项是多少。
2017-08-19 14: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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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件: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为竣工日期,但根据最高法关于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中规定第十四条:以通过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是以1月5日为竣工日期,应对乙方进行工期罚款。可我看网上的标准答案说是以28号为竣工日期,应予以工期奖励。今年我要分够了就算了,要是正好差几分我就要提出查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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