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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于2007年协议离婚,共同育有一儿子。我们有一套共有房产,当时离婚协议上注明把他现在的儿子也列为房产继承人吗?

我与前夫于2007年协议离婚,共同育有一儿子。我们有一套共有房产,当时离婚协议上注明,我儿子是房产唯一继承人。现在前夫已再婚,又生育一子。请问,我前夫可以单方面更改协议,把他现在的儿子也列为房产继承人吗?
ask2363822330|2017-08-17 10: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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