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过程中交房的几个问题进行请教
律师 你好 我在青浦买的房子,约定交房时间是2014.3.31之前交房,由于开发商原因,延误了交房;2014.8.5开发商打电话过来,说是可以交房了,这里有下面几个请教:1.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条件是:“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现在开发商取得了这个许可证,但没有取得大产证,是否可以交房?...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首先约定好房屋过户的时间。可以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约定无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开发商已经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遇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建议及时起诉。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2017-08-14 16: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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