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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怎么赔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ask5208967680|2017-08-13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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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住宅房屋一般交易实例较多,因此,评估时应选用交易案例进行修 展开
2017-08-1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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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回答2010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 展开
2017-08-1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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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42036979

拆迁的房子怎么卖严格来讲,是不能这样做的。因为安置房也应安置给房屋产权人,然后再卖给别人,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有的地方,房屋产权人和买房人在补偿安置协议前签一个房屋买卖协议,把这个协议进行公证,在拆迁补偿时就可以拿公证书,和产权证,直接安置给买房人了。一、不是集体土地,是国有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就可以卖;二、 拆迁安置房是必然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就是买卖方法有点特别:1、付款时间与办法及违 展开
2017-08-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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