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老人留下房产置换的房屋,离婚时对方能分一半吗?
某男,52岁前一直未婚,与父母同住。53岁时(2006年)与一个外来妹结婚,年龄比他小16岁,共同居住在父母的房子内。但双方感情不好,不久后女方就长期在外租房分居。后来父母故世后,2013年女方鼓动男方将房子置换到川沙,产权证当时是男方一人的。2014年女方又鼓动男方在产权证上添加上了她的名字。但女方在家居住没几个月,又在外...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 因为房产的来源是男方父母的老房子置换所得应属男方的婚前财产,但是男方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离婚是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的,但是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
在产权证上添加上了她的名字,她就有权分房,2006年就结婚了,看置换房屋过程中是否用到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定要分女方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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