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
我父母有一套房产,父亲已经过世,父亲在过世时,两个儿子在公证处都放弃了继承权,将房子过户到了母亲名下,现在母亲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我能拿到补偿么,这个房子有特殊性,父母曾经自己违规私自加了一层楼,这层楼在拆迁时也是有补偿的,遗嘱上的财产只有合法财产才有效,这个加的一层并不属于合法财产,我能从这里切入,拿到补偿么?
其他答案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2017-08-13 15: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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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你母亲有权处理自己名下的财产!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现在问题是这个房子现在产权人是你母亲,遗嘱即使已经立了,但是条件还没有成就,如果现在就拆迁,那么安置人也将是你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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