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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但是法院判给了回迁户,我该怎么办?

我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但是法院判给了回迁户,我该怎么办?
ask1167555004|2017-08-05 12: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401831518

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就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而言,无权直接对刑事诉讼中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只能通过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是否抗诉,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2017-08-05 13:07
来自北京市

ask263325142

你好,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 展开
2017-08-05 12:59
来自北京市

ask7856778251

你好,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2017-08-05 12: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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