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两年前我家和我三爸家有个房屋官司,房子是奶奶留下的房产证写我爸的名字是不是过了两年法院那边就不能采取强制执行了?
差不多两年前我家和我三爸家有个房屋官司,房子是奶奶留下的房产证写我爸的名字,因为三爸那边有个分家协议上面写着房子归他,后来三爸就赢了官司。可是快两年了他没有找我们过户,我想问如果两年之内三爸没找我们办理过户,那两年之后三爸那边还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是不是过了两年法院那边就不能采取强制执行了?
其他答案
是的,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必须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你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年限为2年,超过2年通常就没法在申请了,但判决书本身依然是有效的,另外提醒最好找法院那边确认下情况,有可能对方已经凭判决书和其他材料申请过户了,也就是说你们手上的房产证已经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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