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5年3月出生,同年8月爷爷将其集资房立据由我继承产权,。并于1996年6月将产权过户给我请问爷爷能收回此房的产权吗?
我于1995年3月出生,同年8月爷爷将其集资房立据由我继承产权,。并于1996年6月将产权过户给我,2016年此房列入棚户区改造,爷爷以第三代人没有继承权为由要收回此房,请问爷爷能收回此房的产权吗?
其他答案
你好,已经不能收回了。(一)当时已经将房产过户给你了,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要件的,你目前是所有权人。(二)第三代人的继承权一般是法定继承权。但是由遗嘱的话,是会先按照遗嘱继承的,没有遗嘱的情形才是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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