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 ,先由l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其次,律师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如有疑惑请致电咨询律师做进一步解答。
2017-07-28 12: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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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区片地价确定。具体的依据是不高于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30倍,最低限是不降低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包括:青苗补偿,社会安置补偿等,青苗补偿按照类似农作物的市场价值补偿。征收房屋也是需要依法给予补偿,根据评估确定重置建新价格,并且另行划定宅基地。如果是城市规划区的房屋,则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给予补偿,也就是周边市场价给予补偿。具体可电话详谈。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建议您咨询律师,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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