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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你们家原来的房子是租赁房,比如X单位或房管局,你爷爷和太太不在之后, 相当于房屋所有单位把房子继续租给了你们家,不知道你们以前交房钱的收据还有没有。 然后对方同意卖给你们家, 那就是你们家自己的房子了, 你姑妈上法院没什么意思的, 顶多你们讲点人情给她四个平方的钱,如果她跟你们扯破脸皮, 那也没啥好说的了。
2017-07-26 16: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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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可以吃掉,协议曾经存在的事实吃不掉。只要有人证能证明这份协议的存在,他们就有过户的义务。你应该找证人证明协议的存在,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马上办理过户手续。
1.赠与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无需其他人知情。2.如果认为你的姥姥的签名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3.如果笔迹鉴定后,认定确实是你姥姥的笔迹,那么你姥姥的那份房产份额就全部由你大舅继承。另一半的房产份额待你姥爷百年后,也由你的大舅继承。4.你大舅之所以将你们告上法庭,应该是想确认他享有全部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详情可来电或者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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