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的,已经在拆迁进行中,动迁组说我他处有房我是否可以和我妈的份额合并在一起拿套房子?
你好,我是里的,已经在拆迁进行中,动迁组说我他处有房,不属于安置对象,我家拆迁地址的情况是目前我们家里一套45平的租赁房 证上是我外婆名字,房子里户口有3本一共12个人,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自己的情况是户口在拆迁房里,桃浦有一套41.2平的房子 里面有户口4人,我不在户口内,我是产权人,这个房子我公积金贷款了33万 请问这样的...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本户按居住困难户保障补偿,则商品房也属于他处有房,你不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没有补偿。但如果本户不符合居住困难户保障,按数砖头给予补偿,则看同住人资格。同住人资格只考虑福利性质分房,不考虑商品房,你符合同住人资格的,就能拿到补偿。
2017-07-26 08: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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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被征收房屋的同住人(同住人需满足三个条件“户口在册、实际连续居住1年以上、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性房屋“),你可以参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分割。至于你能否得到安置,如果被征收房屋是数砖头的(即没有享受托底保障),征收实施单位是不认定安置对象的。但是,目前适用征收新政的基地,对于安置房屋的认购人有一定的要求,即必须符合上海经适房购买条件的户口在册人员才能认购安置房。像你的情况,如果他处住房的人均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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