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门市,属于开发商,租赁合同约定5年,到现在只租了半年。约定每年交付租金,我已经付清了首年房租,
我租的门市,属于开发商,租赁合同约定5年,到现在只租了半年。约定每年交付租金,我已经付清了首年房租,并缴纳了6000的房租滞纳金。目前工商局的要买这个门市,如果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了工商局,而工商局又不继续租给我了,我能得到什么?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答案
你好!首先,在同等条件下,你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次,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继承承租该门市至期限届满,若工商局不同意,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
2017-07-26 08: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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