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广东湛江霞山区铁路二区的宿舍单位房,房产证是属于铁路局的,不属于市区管理,我母亲也是铁路局职工,买了这套房子,但铁路局的单位宿舍房的交易,所有人的房产证都是过户不了的,只要交易都只签了房屋交易协议,双方签字按手指印。当时2010年购买价格的是11.5万,现在房价涨了,对面也是铁路宿舍楼的房子卖了24万,现在自己想... 展开
情况是这样:广东湛江霞山区铁路二区的宿舍单位房,房产证是属于铁路局的,不属于市区管理,我母亲也是铁路局职工,买了这套房子,但铁路局的单位宿舍房的交易,所有人的房产证都是过户不了的,只要交易都只签了房屋交易协议,双方签字按手指印。当时2010年购买价格的是11.5万,现在房价涨了,对面也是铁路宿舍楼的房子卖了24万,现在自己想在外面买一套商品二手房,能房产证过户和迁户口的,想卖了这套铁路局的单位房来还银行贷款,但只有房屋交易协议,签不了合同,也过户不了,到时卖给别人,也只能签协议。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原先业主的。这种情况需要把这套房子卖掉的话,是怎样才更有保障?是需要原先房产证的业主来帮助交易卖出吗?现在房价涨了,他要是不肯,要以原先的11.5万卖回给他,我能不卖回给他吗?我想以现在的价格卖给其他人,要怎么操作才有保障和卖出?具体的步骤和操作和手续,要怎样办理呢?是要找人来作公证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