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买的房子,今年5.22号交的首付,到了6
您好,我是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买的房子,今年5.22号交的首付,到了6.18号网签的合同,但今年银行通知要追加首付到40%,像这样的情况我们有权要求退房吗?我们要再加11万的首付,我们要求退房是我们违约吗?
其他答案
如果开发商承诺过可以申请七成贷款,现在银行赠与首付款比例,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终止合同;如果开发商未曾有过这样的承诺,银行要求增加首付款比例也是正常的,如果因此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买方要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但开发商尚未拿到预售证的情况除外。
2017-07-20 12: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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