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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买的房子,今年5.22号交的首付,到了6

您好,我是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买的房子,今年5.22号交的首付,到了6.18号网签的合同,但今年银行通知要追加首付到40%,像这样的情况我们有权要求退房吗?我们要再加11万的首付,我们要求退房是我们违约吗?
ask9952347401|2017-07-20 11: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818571537

如果开发商承诺过可以申请七成贷款,现在银行赠与首付款比例,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终止合同;如果开发商未曾有过这样的承诺,银行要求增加首付款比例也是正常的,如果因此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买方要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但开发商尚未拿到预售证的情况除外。
2017-07-20 12:40
来自北京市

ask6514456352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没约定责不能退房,否则会承担违约责任。
2017-07-20 12:30
来自北京市

ask6730872702

您好 如果当时合同明确约定了是三成首付 那开发商涉嫌违约 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7-07-20 12:25
来自北京市

ask2261175007

你好 详细叙述案情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2017-07-20 12: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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