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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内地下室属于谁共有?

ask6149223946|2017-07-15 10:3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285108127

让物业解决,是在不行就联合起来一起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法律解决
2017-07-15 11:34
来自北京市

ask480486005

先找物业管理处,让他们呢先出面解决。
2017-07-15 11:30
来自北京市

ask5153423293

撒白石灰、干燥剂
2017-07-15 11:21
来自北京市

ask5003974132

可以建议他们做成会所之类的
2017-07-15 11:09
来自北京市

ask3221552949

小区道路属全体业主共有,但并非每个业主都有机动车,所以有机动车的业主停车应当交停车费,物业收取这笔费用应当用在惠及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和物管费优惠上。目前物业收费和使用没有对全体业主透明公开,业主无法有效监督和制约,停车费有物管私吞的可能,业主没能感受到回馈,因而质疑停车收费有其合理性,只有业主真正当家做主,停车收费矛盾才会缓和。
2017-07-15 10:56
来自北京市

ask6401127556

根据土地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法院关于这方面的解释,符合规划并且在规划范围内的已经建筑的地下室建筑应当由开发商移交业主委员会明确权属后,属于公共区划内的属于业主共有,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地表以下的部分权利属于城市公共管理设施,未在规划范围内的地表以下的水源、地层属于国有性质。 纵横法律网-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陈苏五律师
2017-07-15 10: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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