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3万元购房定金,购买了某开发商的商铺,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去了售楼部,开发商说只有先交首付款才能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让我先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里全部是约束我的条文,我对补充协议提出异议,要求和开发商协议修改补充协议内容,遭到拒绝(有现场录音,售楼部售楼经理直接对我说一个字都不能改),由于... 展开
我交了3万元购房定金,购买了某开发商的商铺,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去了售楼部,开发商说只有先交首付款才能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让我先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里全部是约束我的条文,我对补充协议提出异议,要求和开发商协议修改补充协议内容,遭到拒绝(有现场录音,售楼部售楼经理直接对我说一个字都不能改),由于对合同补充协议不满意,我在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内没有交首付和签订正式商品房合同!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开发商现在拒绝退还我的定金!我不是合肥本地人,来合肥打工,本来认购的是这个开发商的住宅,后来经过置业的推荐,又认购了他们的商铺,但是我对商铺没有任何了解,交定金前,置业也未让我看过公示合同,我看完合同才知道商铺的产权是40年(置业顾问在我交定金前也未跟我说明)对购买商铺的判断有重大误解!我希望在这里能找到一位在合肥本地收费比较优惠的律师,帮我讨回购房定金!我是外地人,向很多老家亲戚借钱凑的购房首付,经济条件实在有限,可能我给出的薪酬不是很高,望谅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