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的份额还能主张吗
06年农村宅基地拆迁,共5口人,按动迁政策可分得一套97平米的两房和一套67平米的一房,因有优惠购买议价面积的政策,由我出了15万元,加上前面一套67平米的一房换成97米的两房,但这套房子上未写上我的名字而是父母和我女儿的名字,因父亲前两年过世,现在妹妹要来主张分割父亲的遗产,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主张先扣除那30平米再按产证名字... 展开
其他答案
物权法的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是说,“我国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生效原则,登记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在保护因信赖物权登记而取得不动产的善意第三人的适用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对物权权属有争议的当事人之间,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权利人在法律上只是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这种法律上的“推定”,并非绝 展开
2017-10-03 10: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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