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以上均按GB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7-06-28 1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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