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父亲的房子想把儿子的名字加上去,百年之后只留给儿子,继女儿没有继承权,如果办理赠与需要继女儿到场吗?办理赠与到哪里办理?谢谢!
其他答案
这种情况应当签订遗嘱,明确遗产归属。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 展开
2017-06-26 0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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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遗嘱公证。携带房产证、房地产交易中心调取的房屋全套信息、父子身份证原件、派出所父子关系户籍证明、母亲的情况等,前往公证处办理就可以。
办理公证遗嘱也就好了,如果是赠与,还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名下共同房屋,需要您配偶协助办理,而且所谓的赠与,也不是房产加名,而是产权证人由您变更为您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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