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公房
1990年北京市宣武区某地拆迁(私人院落),根据国家当时政策我已年满13周岁,我和我母亲有独立户口本分得两居室一套。在同一地址居住的还有爷爷,奶奶,小姑,小叔和爷爷的外孙女,分得三居室和一居室。在我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叔搬进两居室,爷爷奶奶搬进三居室,小姑搬进一居室。现已注入他们的名下,爷爷奶奶的三居室还是公房,没有购买。... 展开
其他答案
公房产权归单位或者是房管所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不能继承分割。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 展开
你好,那套三居室现在不是公租房吗?你们没有所有权,不可能做为遗产分割的。你爷爷现在住到养老院去了,神志是否清醒?其实如果你爷爷同意,再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变更承租权人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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