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过户诉讼
本人于2015年8月与先夫合法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中写明先夫将在2016年4月过户商品婚姻房屋给本人(其实他隐瞒了一间家乡海边的四层旅馆),但本人在合理追催下,先夫还是以多种藉口(譬如没钱啦等等)一拖再拖,不过户该房产证给本人。现恳求各路律师能帮帮本女子,该如何去起诉?拿回合法的夫妻共同房产?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诉讼时效为两年,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并要求对方将协议约定的财产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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