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现房产权原系祖父母老房子租赁权加原告父亲单位分配房子合在
原告现房产权原系祖父母老房子租赁权加原告父亲单位分配房子合在一起换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法律规定精神,换房之后理应保持原有的租赁关系,子女或亲属不得擅自改变和侵占;但原告父子俩偷梁换柱,借机先后获取了租赁权和房产权。现在,原告为了继承其父的房产,将年近九十的伯伯姑姑四人推上了被告席。我想请问:原告现在主...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你们执意这样去提出要求,法院不会理睬,对方也不会按照你的意思去陈述来龙去脉。收集证据,去证明事实才是你要做的事。否则,你离败诉不远。
2017-06-22 13: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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