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二手房交易,有些人因为受限购或限贷的原因,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二手房交易,有些人因为受限购或限贷的原因,为了买房,把所购买房屋落到兄弟姐妹名下,但是出钱是由自己出,几年后这房子要卖,请问:出钱的人有权处理这房子吗?如果落名字的产权人未到场,他挂牌到中介,甚至自己和另外买家签订定金合同有效吗?谢谢
其他答案
房屋是以登记户主判断产权的,所以如果登记在别人名下,那么买方不知道存在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下,与名义登记人的交易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属于善意取得制度。建议尽量避免这种方式买房。如果非要这样,最好要在双方之间签订协议,把相关的权利义务写清楚,尤其是约定清楚如果名义登记人擅自出卖房屋,那么应当把所得房款全部交付实际出资人并承担房款百分之几十的违约金。
2017-06-16 11: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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