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前妻离婚时协议将房子给其儿子,房子还没有过户,丈夫又再
丈夫与前妻离婚时协议将房子给其儿子,房子还没有过户,丈夫又再婚,请问现在的妻子对这间房子是否有权利争取(结婚时现在的妻子不知道这间房子已经协议给了丈夫和前妻的儿子)
其他答案
您好,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7-06-15 16: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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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你这种情况最高院有个指导性判例,案例中优先采用的婚姻法确认协议效力,确认房产归事实产权人(而非房管局登记产权人),但目前没有具体法律条文支持,不过建议积极起诉至法院争取
你好,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你这种情况最高院有个指导性判例,案例中优先采用的婚姻法确认协议效力,确认房产归事实产权人(而非房管局登记产权人),但目前没有具体法律条文支持,不过建议积极起诉至法院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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