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户主,我和父母共同生活,去年我家征地,我分给我父母征地款各28万,应怎么分配合理?
我是户主,我和父母共同生活,去年我家征地,我分给我父母征地款各28万,现在我母亲因癌症去世,我大哥和我二哥(和我分户多年)要把我母亲没用完的这份征地款独吞,请问律师:我分给我妈的这份征地款现在算不算我妈的遗产?应怎么分配合理?
其他答案
您好,您既然已经将补偿款赠送给您母亲,这份钱就是属于她所有,您母亲去世后,这笔钱自然就变成是她的遗产,但是您赠与给您母亲的28万里有14万是他与您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您赠与给您父亲的28万里也有14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以28万计算,目前可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您、您父亲、您大哥、您二哥,以及您外祖父母(如果健在的话),您其他的兄弟姐妹,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遗产。当然,主要尽了 展开
2017-06-15 11:06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 展开
您好,可以起诉主张继承权,关于遗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份额。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