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12年与女友共同贷款(商业贷款)买的房子准备结婚,首付男方出的多,女方出的少,房产证名字和贷款写的都是两个人的没有指定各自的份额,现在由于感情原因分手(未结婚),由于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贷款还未还完,为了顺利将房产分割,目前想了几种方案:方案1、将房子卖了,还完贷款剩下的钱按照两方当时出钱多少分割。方案2、将名字改... 展开
律师你好:12年与女友共同贷款(商业贷款)买的房子准备结婚,首付男方出的多,女方出的少,房产证名字和贷款写的都是两个人的没有指定各自的份额,现在由于感情原因分手(未结婚),由于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贷款还未还完,为了顺利将房产分割,目前想了几种方案:方案1、将房子卖了,还完贷款剩下的钱按照两方当时出钱多少分割。方案2、将名字改为男方,男方支付给女方一部分钱。方案3、男方支付给女方一部分钱,然后进行财产公证,证明房产归男方所有,同时女方签订一份委托协议,全权委托男方对房产进行买卖,保证男方以后买卖房产时不再需要女方出面。目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1、财产分配问题,由于付首付和还贷款时没有严格的各自分担一半,男方占大头,但是从合同刚看每人各占一半产权,目前考虑协商解决财产分配的问题。2、考虑到手续的繁琐程度和费用多少的因素,目前双方倾向于方案3,但是据说进行公证需要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所以不知道方案3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如果可行,具体依据是什么,需要具体怎么操作。3、如果方案3不可行,是否可以协商,那么需要签订那些协议,保证以后对方无法反悔,同时另一方可以全权处理房产,不需要双方同时在场。总之:感情冲昏了头脑造成现在的麻烦,受到的是感情和财产双重折磨,现在就希望用和平的方式,尽量小的代价,尽量简单的办法解决掉这个问题。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