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昨日出台了限购令操作细则,指出全市11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买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商、销售公司和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根据细则要求,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要先向开发商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商凭证明才能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在办理备案(预告登记)时,《新购住房证明》也将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给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 展开
南京昨日出台了限购令操作细则,指出全市11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买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商、销售公司和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根据细则要求,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要先向开发商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商凭证明才能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在办理备案(预告登记)时,《新购住房证明》也将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给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二手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提交《新购住房证明》。 对于证明的开具地点,细则明确: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 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新购住房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仅在五日内有效。过期未办购房手续,需要重新申请,由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开具新的《新购住房证明》并收回原证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