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月李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卖予我,双方签了房产交易书,放价38500元我是否享有房屋所有权?
2012年四月李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卖予我,双方签了房产交易书,放价38500元,有关交易费由买方承担,办理手续同时一次性交全款,2012年五月,李某收到我的房款并将房照交给我搬出。我随后搬入,居住至今,但双方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李某知道我一直未办理法定过户手续多次督促,,请问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享有房屋所有权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