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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5年去世,名下留下房产一处。后经过法院判决,儿女四人共同继承我们三人应通过什么渠道维护我门的权益?

我父亲于2005年去世,名下留下房产一处。后经过法院判决,儿女四人共同继承。每人一本,带各自名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大约是2013年,村委只通知与我哥,并同他签署房屋拆迁协议。收回他个人的那份房产证。我门的房产证还在我们手里,至今我门三人未分到房子。问:我们三人应通过什么渠道维护我门的权益。
ask668261079|2017-06-09 11: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946951053

你们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相关资料,如果确实是补偿给你哥哥,则你们需要诉讼对该房屋进行确权,确定自己的份额后,如果你们不愿意维持共有状态可以要求评估后你哥补偿你们所有的人款项,如果没有钱可以拍卖房屋分割价值。
2017-06-09 12: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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