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纠纷:房租是1000一个月,是押一付三,2016-5-7住进来的,与2017.5.7交房租三千元,转账的,(2017.5.7-2017.8.7,三个月房租),押金一千有押金条子的,2017.5.29通知我们17.6月底之前要搬走,说大房东要收回房子,房租到时候住一天算一天,我与2017.6.2中午给她电话... 展开
二手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纠纷:房租是1000一个月,是押一付三,2016-5-7住进来的,与2017.5.7交房租三千元,转账的,(2017.5.7-2017.8.7,三个月房租),押金一千有押金条子的,2017.5.29通知我们17.6月底之前要搬走,说大房东要收回房子,房租到时候住一天算一天,我与2017.6.2中午给她电话说6.3上午搬房子,就搬到附近,让她6.3/4过来结算下房租,答应了,论理应该退我们三千元(6.7-8.7两个月房租和一千的押金)但是6.3中午看我们搬走后才发信息给我说6.7-7.7(6月份)的房租不可以退,6.3我们去公安局报警了,但是无论我们电话她还是警察电话她就是不接,于是6.4上午我们找到她租住的小区理论,理论不成说报警让警察来调解,她要来我们租住的地方报警,警察来了,说没合同,我们双方退一步,协调下看给我多少钱,但是2000要当天退给我的,另外一千余女士说一人一半,各出500,500元她还要扣除5月份的水电费再给我,我是等电费单子下来继续报警还是?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