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征收的承租房长期出租,户口在册的成员是否符合“同住人”的条件?
本人户口所在地一处二层三层的承租房动迁,是按“面积”征收分配,现在承租人是母亲,当初父母因腿脚不方便走楼梯,所以长期将承租房出租,在近十几年中没有人在承租房内居住。 现在户口在册的共有8人,承租人是母亲,因为其他的兄妹都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和动迁安置,而且名下都有房产,可以认为“空挂户口”,而本人早年离异,名下无房产,那是否符合... 展开
其他答案
也不能因为房屋长期出租,没居住的户籍人员就一定是同住人。还是要看户籍迁入时的原因。如果你户籍一直在此没有迁出过,以前也曾居住,那么同住人资格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看具体情况了。不同法官判法也可能不一样呢。
您好。您的户口是否也在该房内?同住人的条件,除了户口外和他处是否有房外,还有一点就是是否实际居住。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实际居住是有居住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实际居住,还是可以按照同住人获得动迁利益。建议您带好征收相关材料,当面向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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