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去年跟我离婚了,离婚时,丈夫把房子和儿子归我,离婚后一直联系不到他请问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你好,我丈夫去年跟我离婚了,离婚时,丈夫把房子和儿子归我,离婚后一直联系不到他。现在有人起诉他欠债五十万,债主将我当第二被告人,请问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其他答案
首先必须确定该债务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鉴于你提供的信息过于模糊建议你携带材料前来咨询。
您好!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你前夫的个人债务,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容易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是婚姻内的欠债,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建议你带上相关资料,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你好!如果是婚后借款,你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需要分析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你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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