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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拆迁(即新条例中的房屋征收)的,应当考虑周边差不多房产的市场售价。如果是商铺的话,还要考虑你有无营业执照有无纳税,如果有的话还应当给予停产停业的补偿。具体的标准,新条例授权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2017-06-02 17: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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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标准根据房屋价值而确定。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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