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别墅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之(□公寓/□别墅)在设备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本房屋仅作为用途。 2.房 展开
公寓、别墅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之(□公寓/□别墅)在设备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本房屋仅作为用途。 2.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室厅卫。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本房屋;如乙方有意续租,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待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押金 1.双方谈定,本房屋每月租金为(大写):元(□人民币/□美元),此价格□包括/□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及取暖费。 2.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甲方直接收取现金/□甲方直接收取支票/□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3.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应于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4.押金相当于个月的租金,即(大写):元(□人民币/□美元);押金是作为乙方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 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扣留乙方所交付的全部或部分押金,当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仍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6.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大写):元(□人民币/□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齐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则,乙方所交订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因房屋空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整洁的出租房屋及其套内设备设施在良好的状态下交付乙方使用,并及时清理与租赁房屋设备清单无关的设备。(房屋设备清单附后)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使用本房屋,如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甲方责任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有权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代理人应出示该房屋相关的法律证明及身份证明,并保证其为本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4.租赁期内,甲方应经乙方同意方可进入该房屋。 5.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如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因使用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上网、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6.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本房屋,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所受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8.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押金和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2.乙方应按期缴纳因使用本房屋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上网、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 3.乙方应妥善使用本房屋内的各项设备设施,如因乙方原因损坏应照价赔偿。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在与其他承租人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乙方应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水灾或火灾,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六、房屋的使用与修缮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 非乙方的责任,发生本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五日内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超出以上时间未修复的,则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严重影响乙方使用时,乙方有权提出退租,甲方需赔偿乙方损失。 因乙方的责任造成本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房屋内外结构或改变装修及使用性质,如有改动需要负责恢复原状及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3.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修缮。 七、违约处理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产权证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项设备设施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使用;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的,在乙方已经结清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累计金额超过一个月房租;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本房屋的使用性质;3)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4)甲方因以上原因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能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未付,须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视为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应支付未违约方一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八、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需要拆迁或改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3.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本合同的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九、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4. 5.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章: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屋设备条件清单 附表: 房间号: 家具:单人床双人床茶几 单门柜单门柜书柜 电视柜鞋柜单人沙发 双人沙发餐桌写字台 板台板椅椅子 窗帘灯具 其它 电器:空调电话机电视机 VCD机DVD机微波炉 冰箱洗衣机烘干机 音响饮水机 其它 装修:客厅□开发商交房标准 卧室□开发商交房标准 厨房□开发商交房标准 卫浴□开发商交房标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