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那套房子业主是抵押贷款(不是按揭贷款)给银行了,还差银行40多万。
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有利于获得更好的解答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那套房子业主是抵押贷款(不是按揭贷款)给银行了,还差银行40多万。现在他无法还清这些钱,要求我先付40多万订金帮他先把房产证从银行赎回再卖给我。我觉得很大风险,万一他赎回房产证然后跑了,那我的钱就不泡汤了?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规避这个风险呢?
其他答案
在合同上标志清楚,三方合同上有付款方式的,你可以选择垫支赎契,在双方协商:等到银行通知的时候,你在把钱打进去,出证后的几天内要去办理递降过户。还有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了解他有那些物业。到时他想跑也没有,一跑的话就拿着三方合同去法院告他,就ok了,找不到人也可以查封他的房子
风险很大的,应该先签订买卖合同,病最好能够公证。先付定金也可以,但是必须让对方在过户之前有其他的东西作抵押,这样才能最好的保护你的权利。
如果他没有贷款,他收了你的首付款也可以跑了,你如果担心房东收了首付款跑了,你就不要买房子了。你不敢付钱给他,就找担保公司垫资给他赎楼,垫资的利息你们自己协商谁来承担。
你好:有2种解决方式:1.相信业主,将你的首付作为房款给业主解押,你垫付解押首付的这部分可以做个公证。2,如果不放心,直接找个第三方垫资,这样就不需要您的首付来垫资出现风险。
这个也是正常的,我也试过,你可以在合同里注明所有条款,只是先支付大首期而以,担心不必要的.如果想走,你过定金也一样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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