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描述历史演变:1、于1986年以前A、B、C三家人共住一栋上五下五自建瓦屋,其中A家提出拆此旧屋内属于自己房屋占有的地皮新建影响B家住房的结构危险而导致第B家把属于自家的地皮以换地方与出售形式置换给了第A家想重新建房的一家(C家调换地方到其他地方了);2、A、B置换后,1986年A家开始拆房到1988年开始准备建房,以19... 展开
先描述历史演变:1、于1986年以前A、B、C三家人共住一栋上五下五自建瓦屋,其中A家提出拆此旧屋内属于自己房屋占有的地皮新建影响B家住房的结构危险而导致第B家把属于自家的地皮以换地方与出售形式置换给了第A家想重新建房的一家(C家调换地方到其他地方了);2、A、B置换后,1986年A家开始拆房到1988年开始准备建房,以1992年建成;3、在拆房建房期间B家全家人全部在家一直到2004年才搬到深圳就业,后至今每年回家几次。问题纠纷:现因A家丢失了当时的所有合同;B家因A家1986年购买合同与置换地合同丢失而提出要A家归还土地,说不存在置换与购买事实;说成是自己糊里糊涂被A家拆了房子与A家建房期间不知情怎么回事就建好了。请教:请教各位律师,次情况A家如何遵守法律与B家打官司胜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