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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女子,分居快两年,男方是外省人湖南,如去诉讼,须要去外省法院吗我该怎去写诉讼离婚理由?

我是广东女子,分居快两年,男方是外省人湖南,如去诉讼,须要去外省法院吗?结婚登记在广东,没小孩,有套我名下共同交了五万首期的扶贫适用房,本人须终身服食精神类西药,是个二级精神残疾人,男方以回湖南借钱买房而不顾本人,丢弃我又不肯协议离婚,电话也少打,期间我住精神病院也没来探望,医药费全是我娘家监护人出,男方从没尽过丈夫的责任,... 展开
ask9719509454|2017-05-23 18: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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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513011237

可委托本律师代理起诉离婚并运用诉讼技巧实现判离和平分婚后财产,本律师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
2017-05-23 18: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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