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请问一个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有起类似借名买房案,房子现在终审已经判回来了,当时用亲戚的名字办理的土地证,房子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现终审判决如下:确认此房屋我是实际出资购买人,对方于三十日内腾空房屋,将该房屋交付于我。判决生效后,亲戚也住在房屋里,当初就是可怜他们没有房子,房子空着也无所谓。我常年不在家,现在他们... 展开
各位律师好,请问一个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有起类似借名买房案,房子现在终审已经判回来了,当时用亲戚的名字办理的土地证,房子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现终审判决如下:确认此房屋我是实际出资购买人,对方于三十日内腾空房屋,将该房屋交付于我。判决生效后,亲戚也住在房屋里,当初就是可怜他们没有房子,房子空着也无所谓。我常年不在家,现在他们不搬走,也不配合过户。现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问题来了,我当初是买的自建楼房,两层半的小房子,后来考虑我孩子住在二楼夏天很热,我就在三楼阳台加盖了两间平房作为隔热层。之前之前中间有一间,是水塔房,在两边就加盖的,现在形成三间并排。现在他们想法院执行局提供了一个加盖房屋师傅给打的收条,说三楼那两间是他出钱盖的,现在法院说不能执行三楼,因为我们判决书和土地证上没有这两间,也不能证明那两间是我们盖的。现在找这个工头,找不到了,一直躲着不见,不知道拿了对方多少好处。现在法院执行,如果他们把东西都搬到三楼住怎么办,他们在三楼不还是等于在我家吗,法院不给执行三楼有理吗,现在该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