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户口在当地农村,
我家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因为工作关系我的户口已经迁到成都,现在老家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但有关领导说我们不在享受拆迁范围内。一是我们户口不在当地,二是我们有住房公积金,注明一下我们二口子的住房公积金一共还不足3万,单位也没有给我们分福利房,这怎么能给我们要拆迁的房子相提并论呢,就因这我们就享受不了每人35平方,只能价购... 展开
其他答案
因为您的户口不在房屋本地了,按照有关政策,是不在拆迁赔偿之内的,要是您要享有赔偿,那就必须去村长那开证明,当地民政局加盖公章,还必须当地政府开具证明,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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